何伟,原名何小士,1920年8月出生,东莞新沙坊人
1938年10月加入东莞抗日模范壮丁队,后经整编加入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东江纵队;
193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;
1941年12月至1948年10月在部队担任组织干事、指导员;
1949年初,在东北交通专门学校任组教副科长;
1949年底至1954年3月,在广东省民政厅任人事科长、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,惠阳地区文教处长;
1959年1月至1983年1月,任四川省江津地区(后改永川地区)教育局长、地委视察员、地区教育局顾问;
1983年1月离休;
1984年回宝安定居;
2003年8月,被深圳市东江纵队老战士联谊会聘为顾问;
离休后在各级政府的关怀照顾下,继续发挥余热,参与各项公益活动,撰写回忆文章,尤其热心青少年教育,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革命传统教育,多次受表彰、奖励。